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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

来源:荔浦警视 时间:2021-08-30 作者:荔浦市公安局 浏览量:
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荔浦市公安局2021年9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20
(二)工作地点:
荔浦市公安局二层机构所、队、室。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 被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的;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个人征信记录存在严重风险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毒品尿检、体检、笔试、体能考核、面试、政治审查、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日—9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
荔浦市公安局6楼政工室,联系电话:0773-7225230。
3.报名材料:
(1)填写《荔浦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审批表》,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士兵退役证、资质证书等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自助打印)。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毒品尿检
1. 毒品尿检人员的确定:
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毒品尿检。
2. 毒品尿检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3. 毒品尿检主要检验是否有吸食毒品违法行为。

(三)体检
1. 体检人员的确定:
经过尿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进入体检程序。
2. 体检时间:
尿检合格次日。
3、体检地点:
荔浦市人民医院体检科。
4、体检费用:
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体检内容根据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范围进行,主要检查身体是否健康。

(四)笔试
1. 笔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进入笔试程序。
2. 笔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基础认识和近3年来公安机关应知应会大事记知识、基础法律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书写水平。
4.笔试题目总分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4.作弊被发现者,当场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笔试及格人员,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程序。
2.体能测试时间:
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地点:
荔浦市滨江路碧桂园路段。
4.体能测试按照公安部“2020年综合体能测试6项标准”进行,包括立定跳远、握力、座位体前屈、引体向上、50米跑、2000米跑,主要考核个人综合体能素质。
5.体能测试总分100分,6项合格计100分、5项合格计80分、4项合格计60分(及格),3项及以下计为不及格。

(六)面试
1. 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体能测试及格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3.面试总分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4.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七)政治审查
1.政治审查贯穿报名至录用整个过程,一经发现问题,取消应聘资格。
2.政治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与聘用
1.以上检验、考核、审查全部合格者,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全部予以公示;人数多于招聘人数的,根据成绩总分排名按照招聘职数进行公示;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另外安排补考补录;公示通过“荔浦警视”官方公众号进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四、管理方式
对确定聘用的人员,与荔浦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整,试用期为一个月)。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1.以荔浦市人民政府最新核准临聘人员统一薪酬为基础标准,结合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层级薪酬制度给予薪酬,到手工资不低于2500元/月。
2.享有“五险”、年度体检、教育训练等福利待遇。
3.试用期合格者,统一配发辅警服装、标识、证件。

六、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荔浦警视”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更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0773-7225230
覃警官:13737321208
荔浦市公安局
2021年8月27日



文章转自:荔浦警视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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