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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知识问答(三)

来源:荔浦市融媒体中心 时间:2021-10-12 作者:荔浦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如何办理转院手续?

答:参保人因疾病需要,或辖区内医院条件所限,需转到桂林市以外医院住院的,由二级以上医院开出转院证明方可外转。凭转院证明在医院医保科办理转院手续。

参保人长期异地居住、务工如何办理备案登记?

答:长期异地居住或务工的参保人,凭居住证、务工证明,或房产证、租房合同和身份证,在“广西医保”网上大厅自主办理,或到医保大厅即可办理。

在外旅游、探亲突发急病住院如何办理备案登记?

答:在外旅游、探亲因急病住院的,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凭入(住)院记录、身份证,在“广西医保”网上大厅自主办理,或到医保大厅即可办理。

异地住院如何报销?

答:办理了备案登记的,凭社保卡在就诊医院进行网络直报。因故未直报的,凭住院发票、费用总清单、出院记录,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费用提供)到医保大厅办理。

异地住院未办理备案和转院手续的报销有何影响?

答:异地住院未办理备案或转院手续的,报销比例广西区内下降15%,区外下降20%。

咨询电话:7221069(备案咨询) 7210187(参保咨询)


荔浦市医疗保障局


文章转自:荔浦市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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