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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知识问答(四)

来源:荔浦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1-10-12 作者:荔浦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居民医保门诊特慢病待遇如何申办?

答:居民医保门诊特慢病为29种。参保人持对应疾病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或近3个月的二级医院门诊用药记录,及相关检验检查报告单,向我市二级公立医院相关科室申请,由医院医保科直接办理。

门诊特慢病如何报销?

答:在桂林市范围内选定的医院就诊,直接进行网络直报。如因特殊情况未直报的,可持发票、药品明细清单、身份证、慢病卡、银行卡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到医保中心报销。

患多种门诊特慢病的,是否可以同时申办门诊特慢病待遇?

答:可以。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时申办多种门诊特慢病待遇,每个病种单独核算待遇。

办有多个门诊特慢病的,就诊时要注意什么?

答:办有多个门诊特慢病的,就诊时每个病种要单独开具发票、药品清单,不同病种不能混开发票和清单。

门诊特慢病定点医院如何选定?

答:门诊特慢病定点医院实行“一年一定”原则,中途不予变更。如需变更医院的,须在下年度未享受当年特慢病待遇前到医保大厅办理。

咨询电话:7221069(备案咨询) 7210187(参保咨询)


荔浦市医疗保障局


文章转自:荔浦市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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